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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園東邊即將辦理遷葬整地,市府籲請民眾儘快自行遷葬

  • 發佈日期:2008-06-27
  • 發布單位:民政處

為美化市容、增加市民休閒綠地、營造本市市中心完整觀光綠帶,本府自95年3月1日起開始公告辦理植物園東邊佔葬墓區遷葬,公告期間已屆,本府即將招標辦理墳墓遷葬及整地工程作業,屆時尚未遷葬墳墓將視為無主墳墓由本府依法令規定統一辦理遷葬到牛稠埔市立無主納骨塔,屆時家屬將不得再向本府申請遷葬補償費,因此,本府再次籲請尚未遷葬的家屬儘速配合遷葬。 此外,我國因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於72年11月13日施行生效,始將墳墓設置納入法律規範,明文禁止濫葬,又因植物園東邊佔葬區非本市都市計畫編列墳墓用地,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於該條例施行生效(72年11月13日)前,已於本遷葬案範圍內營葬之墳墓屬合法設置,得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申請遷葬補償費,至於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生效後始於本案範圍內營葬者,因屬非法營葬,即不得申請遷葬補償費。因此,符合申領遷葬補償費規定之墓主請儘快自行辦理墳墓遷葬,並檢具往生先人之除戶謄本(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遷葬前、中、後相片(共3張)、遷葬墳墓編號(已標示於墳墓周邊)等資料,及攜帶申請人本人之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至本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辦理申領遷葬補償費事宜。 有關嘉義市植物園東邊墳墓遷葬公告、注意事項及遷葬補償費標準表,並已公布於市府網站﹝http://www.chiayi.gov.tw﹞之表單下載/民政處網頁內。民眾對本遷葬案如有不瞭解之處,煩請電洽本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查詢(電話2254321轉341或229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