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辦登記寺廟是否屬相關稅法所規定之「登記有案寺廟」疑義案,依內政部97年3月4日台內民字第0970036798號函示:補辦登記寺廟亦屬目前登記有案寺廟,爰有關是類寺廟所有之房地,倘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房屋稅條例規定者,自得免徵地價稅、房屋稅。 新聞連絡人:徐慧玲216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