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施行細則)自九十年二月一日發布施行後,曾於九十三年四月八日、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及九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四次修正施行。茲為維護國家利益,保障人民之權益,內政部爰擬具本施行細則草案。 相關訊息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