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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微笑貸順延辦理!

  • 發佈日期:2009-08-28
  • 發布單位:民政處

為維護原住民辦理貸款之權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特別將嘉義縣、嘉義市、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及屏東 縣等地區,依居住人口比例保留貸款額度,受理期間順延為: 1.生產用途:98年9月11日至98年11月6日(為期8週)。 2.消費用途:98年9月11日至98年10月2日(為期3週)。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1.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02-25571600轉1526李康寧科員 2.本府民政處:05-2223293吳素蘭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