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二、83至92年次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有意願利用暑假期間連續2年完成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於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自行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線上提出申請。
三、上揭申請前務必詳閱公告說明並應審慎選擇入營梯次及軍種兵科,且僅能擇一梯次及軍種兵科提出申請,資料經確認送出後不得更換申請梯次及軍種兵科。
四、附檔:
內政部公告「109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2年次在學 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 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提醒91年次及92年次役男如欲申辦分階段軍事訓練,必須先完成『兵籍調查』後【91年次役男請至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登錄、92年次役男請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人工登錄】,再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提出申請。
◎詢問電話: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兵役行政科:2288395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兵役課:2221765
嘉義市西區區公所兵役課:284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