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入營注意事項
(本注意事項務請詳細閱讀,如有疑義,請洽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瞭解)
一、應徵役男接到徵集令時,應在徵集令回執聯記入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蓋章。徵集令如由家屬代收時應立即通報應徵役男,依照規定時間、地點前往報到入營。
二、應徵役男報到入營時應攜帶下列證件:
- 徵集令正本、役男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私章、健保IC卡、郵局存摺正面影本、替代役役男輔導需求調查表及個人特殊醫療用品(依個人需要)等。
- 最高學歷畢(結)業證書(含肄業成績)影本、民間專長(含特殊專長國家技術士證照)及社團服務證明等資料,以利辦理「替代役役男民間、教育專長甄選分發作業」,並維個人權益。
- 高中(職)以上經各級學校相關承辦人驗證加註折抵役期日數之『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學校成績單)』、驗退(停役)證明書、軍事校院休(退)學、開除學籍等正本(驗證後退還)【折抵役期用】。
三、應徵入營役男可憑徵集令影本,向原加保單位辦理全民健康保險轉出,轉出日期填報『入營當月份』,原健保IC卡不必繳回,可繼續使用。
四、應徵役男可攜帶行動電話、行動電源(不提供充電且集中保管)入營,且於每日夜間以定時定點方式使用。另為應訓練安全及需要,禁止攜帶電器用品及其他足以危害訓練之物品(含槍彈刀械、香菸、含酒精成分之飲料、毒品及其他足以危害訓練之物品),且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現金或其他與訓練無關之個人物品,並請攜帶電話卡、郵票方便對外通訊。
五、接到徵集令後,請做好入營前準備,如公務上之交代或私事之處理(例如:學生得申請保留學籍、職工申請保留底缺年資);凡於入營前合於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者,得由本人或有行為能力家屬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證明,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轉市政府核辦,如不合延期徵集者,仍應依限入營。(凡報考研究所、大學(專)、插大、軍警校等各種入學考試或經放榜屬備取,而未辦理延期徵集至註冊日止者,入營後不得申請廢止徵集)。另現為在學緩徵或延長修業在學中者,請持學校出具證明書,向區公所申辦廢止徵集。
六、應徵役男接獲徵集令入營前如體位發生變化(新發生之傷病者)及身高體重因素等達改判體位標準者,應檢具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公所申請複檢及重測(入營後收訓單位不再辦理身高體重複檢驗退作業)。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查閱。
七、請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報到集合,以利役政單位護(輸)送入營,逾時應自行前往臺中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報到,無故逾期不報到入營者,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移送法辦。乘車時(輸送專車送行家屬及親友不得隨行)須遵守交通秩序並受領隊人員之指導;入營途中若有身體不適,請速告知護送人員協處。
八、應徵入營當天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水災等)致影響交通運輸或有安全顧慮時,請密切注意各種傳播媒體之報導,並與戶籍地公所或縣(市)政府役政單位聯繫,以瞭解實際入營日期。
九、為防詐騙集團恐嚇取財,家屬如接獲通知貴子弟傷病等相關情況需匯錢以解決問題之電話時,請逕向臺中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洽詢(04-23460166)或市政府民政處(0800-522228及2288395)確認。
十、為配合政府毒品防制政策,役男於入營當日實施尿液篩檢。
附註:敬告 應徵役男注意事項
一、役男如有下列情刑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
1.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
2.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經裁定感訓處分者,其感訓處分期間應計入前項第二款期間)。
請符合前項條件者,應於入營前由役男或家屬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禁役,切勿入營。
二、應徵役男如有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尚在追訴或執行中者(含經裁定易服社會勞動者),得申請緩徵至原因消滅之日止。
三、如家庭貧困無法維持生活者,於役男應徵入營後即向戶籍地公所申請生活扶助。
四、為防詐騙集團恐嚇取財,家屬如接獲通知貴子弟傷病等相關情況需匯錢以解決問題之電話時,請逕向臺中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洽詢(04-23460166)或市政府民政處(0800-522228或2288395)確認。
兵役諮詢電話:
市政府民政處2288395、2254321轉347
東區公所兵役課2289031轉256、255、253或2221765
西區公所兵役課2840850轉43、46或235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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